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向上向好。横峰县纪委县监委对查处的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县财政局干部冯成亮无证销售药品和在疫情初期无照销售无标识口罩问题。2019年10月,冯成亮从两家医药公司购入药品,并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部分购入药品陆续销售并获利;在2020年疫情初期,冯成亮通过微信好友购入15000只无标识口罩,并在无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销售了部分无标识口罩并获利,冯成亮为此受到行政处罚。2022年4月27日,冯成亮受到记大过处分。
2.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干部项军违规借贷资金给管理服务对象问题。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项军任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办党组成员、文化教育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电影公司经理期间,先后多次违规借贷资金给开办某影院的同学并获利。2022年11月16日,项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通报的2起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纪法意识淡漠,损害我县营商环境、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背道而驰。全县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法律这根弦,牢牢守住纪律规矩底线,树牢服务意识和“亲”“清”理念,争当营商环境的守护者、推动者、服务者。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省委、市委、县委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坚定决心,切实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依法依规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要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做深做细做实监督工作,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强化警示震慑,进一步推动对营商环境的综合施策、系统治理,高质量护航我县经济发展。